1 總則
為配合《公共場所會集空調通風體系衛(wèi)生管理辦法》的施行,防止空氣傳達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達,確保輸送空氣的衛(wèi)生質量,制定本標準。
2 規(guī)模
本標準規(guī)則了公共場所會集空調通風體系(以下簡稱會集空調通風體系)的衛(wèi)生要求和查驗辦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場所運用的會集空調通風體系,其它場所會集空調通風體系可參照履行。
3 術語與定義
3.1 空氣凈化消毒設備
去除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送風中顆粒物、氣態(tài)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設備。
3.2 凈化功率
凈化設備進口、出口空氣污染物濃度之差與進口空氣污染物濃度比值的百分數。
3.3可吸入顆粒物(PM10)
可以進入人體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顆粒物。
3.4 總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TVOC)
空氣污染物苯、二甲苯、苯乙烯等多種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的總量。
4 衛(wèi)生目標
4.1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冷卻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檢出嗜肺軍團菌。
4.2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新風量應契合表1的要求。
表1 新風量衛(wèi)生要求
場所 |
新風量 (m3/h.人) |
|
飯店、賓館 |
3~5星級 |
≥30 |
1~2星級 |
≥20 |
|
非星級 |
≥20 |
|
飯店(餐廳) |
≥20 |
|
影劇院、音樂廳、錄像廳(室) |
≥20 |
|
游藝廳、舞廳 |
≥30 |
|
酒吧、茶座、咖啡廳 |
≥10 |
|
體育館 |
≥20 |
|
商場(店)、書店 |
≥20 |
|
旅客列車車廂、輪船客艙 |
≥20 |
|
飛機客艙 |
≥25 |
4.3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送風應契合表2的要求。
表2 送風衛(wèi)生要求
項 目 |
要 求 |
PM10 |
≤0.08 mg/m3 |
細菌總數 |
≤500 cfu/m3 |
真菌總數 |
≤500 cfu/m3 |
b-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|
不得檢出 |
4.4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風管內外表應契合表3的要求。
表3 風管內外表衛(wèi)生要求
項 目 |
要 求 |
積塵量 |
≤20 g/m2 |
致病微生物 |
不得檢出 |
細菌總數 |
≤100 cfu/cm2 |
真菌總數 |
≤100 cfu/cm2 |
4.5 空氣凈化消毒設備
4.5.1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運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設備,原則上自身不得開釋有毒有害物質,其衛(wèi)生安全性應契合表4的要求。
表4 空氣凈化消毒設備的衛(wèi)生安全性要求
項目 |
答應增加量 |
臭氧 |
≤0.10 mg/m3 |
紫外線 (設備周邊30cm處) |
≤5 mw/cm2 |
TVOC |
≤0.06 mg/m3 |
PM10 |
≤0.02 mg/m3 |
4.5.2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運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設備功能應契合表5的要求。
表5 空氣凈化消毒設備功能的衛(wèi)生要求
項目 |
條 件 |
要 求 |
設備阻力 |
正常送排風量 |
≤50 Pa |
顆粒物凈化功率 |
一次經過 |
≥50% |
微生物凈化功率 |
一次經過 |
≥50% |
接連運轉作用 |
24小時運轉前后凈化功率比較 |
功率下降<10% |
消毒作用 |
一次經過 |
除菌率≥90% |
5 衛(wèi)生查驗
5.1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冷卻水、冷凝水、送風及風管選用抽樣法查驗,抽樣數量依據體系設置、運轉或風管清洗狀況斷定。
5.2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冷卻水、冷凝水中嗜肺軍團菌的查驗辦法見附錄A。
5.3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新風量的檢測辦法見附錄B。
5.4 空調送風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檢測辦法見附錄C。
5.5 空調送風中微生物的查驗辦法見附錄D。
5.6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運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設備衛(wèi)生安全性查驗
5.6.1 衛(wèi)生安全性查驗目標依據設備的作業(yè)原理和設備方位斷定。
5.6.2 臭氧濃度的查驗選用GB/T 15438規(guī)則的紫外光度法或GB/T 18204 規(guī)則的靛藍二磺酸鈉分光光度法。
5.6.3 紫外線走漏強度的查驗選用衛(wèi)生部消毒技術標準規(guī)則的辦法。
5.6.4 TVOC濃度的查驗選用GB/T 18883附錄C熱解析/毛細管氣相色譜法。
5.6.5 開釋出的PM10濃度的查驗選用WS/T 206規(guī)則的光散射法。
5.7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運用的空氣凈化消毒設備功能查驗
5.7.1功能查驗應在實驗室和現(xiàn)場別離進行。
5.7.2 設備阻力的實驗室查驗辦法見附錄E。
5.7.3 顆粒物凈化功率實驗室查驗辦法見附錄F。
5.7.4 微生物凈化功率、消毒作用查驗辦法見附錄G。
5.8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運用消毒劑的點評選用衛(wèi)生部消毒技術標準中規(guī)則的辦法。
5.9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風管內外表積塵量的查驗辦法見附錄H。
5.10 會集空調通風體系風管內外表微生物的查驗辦法見附錄I。
6 本標準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文章來源:機房空調www.umvbook.com